每兩年一度的準院士推動計劃,目的是 要表揚在工業及連繫工業行業有專業知 識及貢獻的業內人士,並鼓勵繼續為業 界作出貢獻。
1. 申請資格
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任何一項(適用於香港居民及內地居民):
- 持有大學學位,並在工業及連繫工業行業有最少 3 年相關工作經驗;或
- 持有由大專機構頒發的文憑、高級文憑、副學士或相等學歷,並在工業或連繫工業行業有最少 6 年相關工作經驗; 或
- 在工業或連繫工業行業有最少 10 年相關工作經驗。
如申請人為內地居民,其所任職之公司,必須為評審局屬下商會會員(包括連繫工業會員)之屬下會員(個人或公司) 或評審局公司會員;申請人必須來港參與面試及其他與評審或選舉相關的活動。
4. 網上申請程序及及所需文件
申請人必須經由評審局的 "網上申請系統" 申請準院士。
申請程序如下 :
- 申請人須透過 "網上申請系統"開設個人帳戶,以便提交申請前後取閱其申請的資料。
- 然後,申請人可以登入"網上申請系統",填寫申請表格甲部份,及使用網上上載功能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。
- 如有需要,可先行儲存資料,以便隨後更新,待填妥所有資料後,才提交申請表格。申請表格一經提交,便不可以再作修改。
- 隨後,申請人可透過系統邀請兩位諮詢人填寫申請表格乙部份支持其申請。兩位諮詢人可以唯讀方式檢視申請人的申請表格內容。
- 過程中,申請人可以透過系統查閱兩位諮詢人的提交狀況。
- 當兩位諮詢人提交所需資料後,申請表格便會自動提交本局。
網上申請表內容及所需文件如下:
- 申請表格之甲部份必須由申請人填寫
- 申請表格乙部份必須由兩位諮詢人填寫
- 申請人須提供兩位諮詢人。兩位諮詢人不可同屬一間商會或公司,而資格必須為:
- 評審局商會會員(包括連繫工業會員)之主席 或 評審局友好合作機構之主席 或 評審局當屆執委會成員;及
- 申請人現職或以往工作之上司或現職公司或其他公司之董事。
- 除了填寫申請表格內容,申請人須上載下列資料及佐證文件:
- 彩色証件相 jpg. (相片檔案不大於6MB)
- 學歷證明
- 專業資格證明
- 現任/曾任公職證明
- 所屬商會/團體證明
- 過去所獲之個人/公司獎項證明
- 其他支持申請之證明文件
- 諮詢人可根據評選標準,以及大會指引或其他申請人相關條件,於乙部提供補充及評語,以支持其申請及證明對 申請人有充分認識。
系統要求
"網上申請系統"需透過下列版本的操作系統和瀏覽器瀏覽:IE 10+, MS Edge, 最新版本之Firefox, Safari 及Chrome
5. 與初審委員會會面
準院士申請人將獲個別安排與初審委員會會面,以讓初審委員會進一步了解其背景及參選條件。有關會面將於 2025年5-6月期間進行。申請人必須預留時間出席。缺席面試之申請人有機會被取消候選資格,並不獲退回已繳 的報名費。大會將另行通知申請人會面的詳情,敬請留意。
6. 結果公佈及獎項
申請人大約於2025年7月 獲書面通知選舉結果。準院士為評審局頒授的專業資格,獲選人將獲頒發正式準院士證書 及使用“APVC”簡稱印於名片上。
7. 報名費、會員一次性會費及活動費用
所有準院士申請人,在提交網上申請表格後,須於兩星期內繳交以下費用:
- 報名費港幣1,000元
- 準院士一次性會費港幣3,000元
- 頒獎及相關活動費用港幣9,800元(見第8項“頒獎及相關活動費用”)
請以不同劃線支票,分別繳交以上費用,支票抬頭請寫「香港工業專業評審 局有限公司」。寄交: 九龍灣臨樂街19號南豐商業中心8樓811室 香港工業專業評審局收,信封上請註明「準院士(APVC)參選計劃2025」。支票背面必須寫上申請人姓名。所有已繳的報名費,一概不獲退回。如準院士申請人最後未獲通過成為準院士,評審局將退回已繳 之準院士一次性會費及頒獎及相關活動費用。
8. 頒獎及相關活動費用
獲選之準院士將獲邀參加證書頒授典禮及聯歡晚宴,舉行日期為2025年中/下旬 。此外,為隆重其事,本局亦會製作報紙特刊及活動場刊。故要求準院士獲選人承擔活動費用港幣 9,800 元, 包括晚宴席散席 2 位及1/16報章特刊廣告。
9. 重要日期
- 截止報名日期 2025年3月31日(一)
- 準院士會面 2025年5-6月(日期待定)
- 公佈獲選名單 2025年7月 ( 日期待定 )
- 證書頒授典禮及聯歡晚宴 2025年中/下旬( 日期待定 )
* 準院士申請人必須預留時間出席會面環節,獲選人必須預留時間出席證書頒授典禮及聯歡晚宴。
10. 選舉簡介會
為使各個商會會員及其屬下會員加深認識這次選舉活動,評審局計劃於2025年1-3月期間舉行數場簡介會,具體日期及時間,請留意評審局通知或評審局網站
www.pvchk.org.hk的公佈或致電2111-0243查詢。
11. 聯絡
有關準院士(APVC)推動計劃之查詢
電話: 2111-0243
電郵:
info2@pvchk.org.hk
網頁:
www.pvchk.org.hk
12. 其他事項
主辦機構所作的一切決定均為最終決定。申請人一經報名,即屬同意遵從有關規則以及主辦機構所作的一切有關 決定。
主辦機構保留憑其絕對酌情權修改有關規則和準則的權利。一切有關申請人的資料,均須確實無訛,如有虛報,主辦機構有權收回或撤銷任何已設立及已頒發的資格。